按照《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吉财社〔2016〕726号)要求,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,现将2023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2023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
2023年,省级残疾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11914.5万元,其中省级支出2560万元,补助市县9354.5万元。具体如下:
(一)补助省级支出2560万元。
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、教学设备生活设施、网络运行维护、购买残疾人培训服务、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竞赛及盲人按摩管理、省级扶残助学金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及创业就业带头人扶持、残疾人就业信息化运维服务等方面支出。
(二)补助市县支出9354.5万元(其中就业培训、托养服务等项目3901.5万元,护理补贴5453万元)。
主要用于支持和带动残疾人培训和乡村振兴产业扶持,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、网络创业、落实农村灵活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等,支持各地残联建设或培育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(含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)、网络创业孵化基地、美丽工坊、辅助性就业机构、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扶持等载体建设,支持各地开展阳光家园计划—残疾人托养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面支出。
二、取得的主要成效
通过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,带动市县两级争取本级资金,取得主要成效如下:
(一)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,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。
2023年,以“五化”工作法扎实推动残疾人培训任务落实,全省共为1.76万人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,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388人,农村新增就业6109人,超额完成年初全省民生实事所确定的“为1.6万人(次)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”任务目标。
(二)发展特殊教育,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。
为325名适龄残疾人提供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。为2816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扶,实现符合条件的“有一助一”。
(三)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,做好残疾人照护保障。
32.85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,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%。
(四)帮扶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,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。
实施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,为0.66万名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,为1.37万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劳动提供生产资料扶持、技术支持、跟踪指导等服务,帮助农村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实现增收。
(五)加强载体培育,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。
2023年全省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达到88个,吸纳企业团队226个,入孵残疾人586人;就业基地达到121个,安置残疾人就业2859人,辐射带动658名残疾人就业;农村残疾人帮扶基地达到122个,安置残疾人643人,辐射带动1627名残疾人增收;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78个,美丽工坊14个,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扶持1个;辅助性就业机构67个,安置智力、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938人。
特此公告。
吉林省财政厅
2024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