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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申请程序是什么?
发布时间:
2018-11-02 13: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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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县级残联是受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的主责部门,监护人应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。为方便残疾儿童提交申请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委托他人、社会组织、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。目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已经纳入全省“只跑一次”改革服务事项中去,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请、审核程序,让数据多走路、家长少跑腿,让残疾儿童和家长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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